

湘潭理工學院2022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22/03/15 閱讀:16380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由教務處和招生辦聯合成立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湖南省專升本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并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學院教務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定和考試實施細則、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負責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紀委監察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類)要求
第九條 專升本計劃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普通計劃: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職(??疲獙卯厴I生招生的計劃,我校確立5個專業為普通計劃招生專業,如下表:
(二)免試計劃:分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競賽獲獎學生,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選擇免試計劃報考。免試計劃按照湖南省教育廳印發《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如下表:
第四章 考試規則
第十條 考試繳費。根據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有關文件規定,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為130元/人,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繳費。
第十一條 考試時間。2022年5月14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第十二條 考試地點。湘潭理工學院校內。(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第十三條 準考證領取。我校在4月下旬完成考生考試考場安排,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https://zsb.hneao.cn)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平臺將短信通知考生)。
第十四條 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我校將在招生官網另行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湘潭理工學院專升本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機制組織開展錄取。
第十六條 免試生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競賽獲獎考生按照《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被免試錄取的考生,第一次填報我校志愿的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及錄取。
第十七條 普通考生錄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某專業實際參考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數時,參照本校其他專業錄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確定該專業普通考生的錄取率。
第十八條 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與普通考生統一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完成后,如該專業的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沒有達到比例(常規錄取率基礎上增加 10 個百分點,以該專業脫貧家庭畢業生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進行計算),通過追加并單列部分計劃錄取脫貧家庭畢業生。
第十九條 追加計劃。錄取過程出現的考生同分成績,脫貧家庭畢業生錄取計劃不足等情況將向省教育考試院追加部分計劃。脫貧家庭畢業生考試成績在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不再追加計劃,但納入學校該專業錄取比例的計算基數。
第二十條 公示。錄取結束后,教務處將錄取數據及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無誤后,于6月5日左右在學校官網上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無異議后,再將擬錄取名單加蓋學校公章,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一條 畢業資格審核。7月5日前對擬錄取的應屆畢業考生資格進行審核確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取消錄取資格。省教育考試院將本科高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進行畢業資格審核,經對錄取名單與其在學信網上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后,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核查結果辦理最終錄取手續,我校將對通過核查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各項代收費(含教材費、學生體檢費等)費用,所有收費按照湖南省發改委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條件的學生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另外,學院還設立綜合獎學金和各類單項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給予獎勵。此外,學院還設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儉學崗位,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聯系方式
湘潭理工學院招生辦電話:0731-55557887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九華經濟技術開發區潭州大道
郵編:411100
招生網址:http://www.renrenhuitou.com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湘潭理工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考試科目.doc
附件2:考試大綱.docx
附件3:收費標準.JPG